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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低溫試驗箱溫度偏差的計量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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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3/12/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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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高低溫試驗箱降溫或升溫,自設備進入控溫狀態(tài)后穩(wěn)定30min(穩(wěn)定時間最長不超過2h),開始記錄各測量點的溫度和設備指示溫度,每隔1min記錄一次,在30min內共記錄30次。注:當高低溫試驗箱控制器的溫度示值達到設定值偏差帶時起,可視為進入控溫狀態(tài)。 針對上述測試記錄的數(shù)據(jù),高低溫試驗箱溫度偏差的計算方法如下: 溫度上偏差等于各測量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高溫度值減去標稱溫度值, 溫度下偏差等于各測量點在30min內的實測最低溫度值減去標稱溫度值, 延伸知識:在高低溫試驗箱溫度可調范圍內,一般選取標準中規(guī)定的有代表性的溫度標稱值。低溫:-65℃,-55℃,-40℃,-25℃,-10℃,-5℃等;高溫:30℃,40℃,55℃,70℃,85℃,100℃,125℃,155℃,175℃,200℃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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